根据工作需要,江油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以2021年1月31日为准。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家族精神病史,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身高1.68米以上(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江油市公安局406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提交书面《江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 2.证件资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复员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照片。同底两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合格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身高、身体条件以体检报告为准。 九、聘用工作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岗前培训。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三)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予以按期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的月工资2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今后根据工作年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仅乡镇派出所提供住宿。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实施,全程接受江油市纪委监委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监察组 0816-3257391 特此公告。 江油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