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经康定市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现制定本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共242名(限男性),其中:A类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122名,B类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骨干队员)120名。报考B类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岗位(骨干队员)人员,如未达到B类招聘成绩但达到A类招聘成绩的,考生可在报名时依据本人志愿填写登记表明确是否愿意调配到A类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如实填报《康定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防灭火队员报名信息表》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 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康定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陈文 18990481582)。 (3)报名所需材料: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常住人口户口簿、退役军人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 2、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康定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试费80元/人。考生须真实、准确地填写《康定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防灭火队员报名信息表》,并签订《承诺书》,若因考生填写个人信息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聘用管理、薪酬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为1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前,由康定市应急管理局、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试用期人员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定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中应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新聘人员工作满一年后,由康定市应急管理局、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原则上继续聘用。 报考A类岗位的新聘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定额工资每月2500元,每工作两年且考核合格,工资标准在原来的基本上提高200元;工作满5年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良等次及以上等次的队员或工作满3年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队员,经审核合格,直接转任到B类岗位(骨干队员),其工资待遇按照同级事业工勤人员工资每月4300元执行(2020年测算的标准);报考B类岗位(骨干队员)的新聘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其工资待遇按照同级事业工勤人员工资每月4300元执行(2020年测算的标准)。A类、B类岗位的新聘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政策(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八、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确保通讯电话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康定市应急管理局,若因通讯电话变动而导致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纪律监督 招聘考试工作在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在康定市纪委监委监督下开展。考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若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市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康定市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康定市应急管理局 |